2007-12-21

高唐事件,不得不说

关键字: 高唐

2007年初,随着董伟、王子峰、扈东臣等人因在“百度贴吧——高唐吧”发帖子被刑事拘留。董伟,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。王子峰,高唐县医院主治医师。扈东臣,高唐县一中体育教师。他们被拘留的原因是涉嫌“侮辱”、“诽谤”现任高唐县委书记孙兰雨。

  1. 在高唐电视台“警方在线”节目中,他们看到了自己戴着手铐走进看守所、在拘留手续上签字、被审讯的画面。为此,县公安局副局长还发表了讲话。在电视解说词里,他们的名字变成了董某、王某、扈某,并说破获了“攻击县委、县政府”的“重大网络刑事犯罪团伙”。由于没有任何遮盖处理,他们3人“出事”的消息在整个高唐县广为流传。此后,高唐新闻、警方节目连续5天在高唐电视台播出这些内容。  


先抓人,再动用舆论,搞臭他们。然后再雇人垄断贴吧管理权,到贴吧(高唐吧)删帖,封锁言论。幸亏高唐的网络技术应该不发达,否则就可能设置防火墙,过滤关键词了。


  1. 在看守所里,他们还看到了高唐县公安局以“案情复杂”为由作出的“延长拘留”的决定。形势变得越来越微妙。1月14日,高唐县人民检察院以“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”为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,不准逮捕。1月15日,案卷又被重新送到检察院,检察院作出了对3人批准逮捕的决定。  



    在这里我基本没有勇气说出法律这两个字来,它太苍白无力了。本来检察院,法院,党政,公安机关是独立的,互相制约,互相监督,其实还应该加上舆论这一力量。但我们看到的事实是,检察院,法院,舆论都成了县委书记手里的工具,他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。由小看大,放眼中国,怎么让人不心凉呢?

 

这个事情刚报道出来没几天,又出来西丰事件和绥德事件。

 

因为一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,西丰县公安局以“涉嫌诽谤罪”为由对采写报道的《法制日报》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。1月4日,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该记者进行拘传,未果。

 

http://news.qq.com/a/20080107/000152.htm

 

 

国家财政部、教育部明文规定,职中学生的助学金“应于学生入学一个月内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,然而陕西省绥德县职中校长为了让这笔资金在年前下发到学生手中,去找县长签字。而县长要去参加一个会议,心急的校长追着县长并打开车门,希望县长签完字再走,没料此举给自己带来麻烦。当日绥德县教育局作出处理决定,责令校长停职,向县长赔礼道歉,并被要求做检查。公安部门随后也以妨害公务为由将该校长行政拘留。

 

http://view.news.qq.com/a/20080102/000037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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